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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
作者:郭建立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06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2018〕5号
2018年1月10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精神,推动全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步伐,贯彻执行《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年)》,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技术支撑、加大行业监管、完善政策扶持,着力构建全链条、网络化、标准化、可追溯、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为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奠定基础。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省鲜活农产品物流冷链配送率提升到10%以上,农产品损耗率降至15%以下,冷链物流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普遍增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物流网络建设。
  1.构建冷链物流网络。依托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市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邯郸、沧州、承德、张家口、廊坊、衡水、邢台市7个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京津周边30个地方性交通枢纽,统筹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构建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高效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分工负责)
  2.推进农产品全程冷链。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运输、低温配送、冷链销售等上下游有效衔接,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结合产业扶贫,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产地冷藏保鲜库,实现源头冷链错峰上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3.畅通城市冷链渠道。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型冷链物流园区,引导行业集聚发展。围绕实施城市共同配送工程,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着力解决“断链”问题。(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二)创新企业经营模式。
  1.打造全链条冷链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冷链物流理念和技术,支持高碑店新发地、石家庄北方农产品、邯郸联邦物流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战略重组、流程再造等方式,形成技术先进、运作规范、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共建共享冷链设施,创建覆盖生产基地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拓展冷链增值业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2.鼓励多种经营模式创新。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物流园区利用低温冷库等设施资源,与中小微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为小型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分工负责)
  3.拓展国际冷链市场。支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沧州等市依托综合保税区,积极申请国家肉类、水产品进境口岸。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机场等交通枢纽,加快建设冷链多式联运中心,谋划冀新欧、冀蒙欧国际冷链班列,拓展国际冷链物流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政府分工负责)
  (三)提升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1.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在冷链物流领域的开发应用。支持冷链物流车辆配备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整合各作业环节,实现全程温控、高效运作。(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工负责)
  2.搭建京津冀冷链公共信息平台。整合京津冀三地农产品流通全程数据,构建“产品+冷链设施+服务”信息平台,鼓励相关企业分析利用冷链物流大数据资源,建立冷链物流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系统,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信息化、数据化、透明化、可视化。加快推进终端网点信息化改造,推动冷链仓储物流企业与电商平台和农产品直销体系对接,促进冷链物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分工负责)
  3.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支持石家庄、唐山、承德、邯郸等国家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标准化示范工程。按照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完善现行冷链物流各类省级标准,加强省内不同标准间以及与全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衔接,科学确定冷藏温度带标准,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动具有推广价值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行业标准。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现代物流协会分工负责)
  4.推进地方标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快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征集、立项等工作,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参与制定我省冷鲜肉、水产品、冷冻食品及餐饮物流配送等行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四)保障技术和智力支持。
  1.鼓励新型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使用绿色环保材质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大力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蓄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加强生鲜农产品、易腐食品存储保鲜技术研究,提高生鲜产品存储保鲜技术水平。加强适用于生鲜食品保存、运输和销售的包装、防腐、制冷、陈列装备和技术研发,提升生鲜产品存储、运输装备水平。支持冷链冷藏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对研发成功并获得专利的冷链冷藏新技术,按我省专利奖励规定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分工负责)
  2.推进新型装备应用。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从运行状况、能效水平、绿色环保等方面对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开展认证。推广专业化、轻量化冷藏运输车辆,大力发展标准冷藏集装箱业务,促进冷链物流各作业环节以及不同交通方式间的有序衔接。(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邮政局分工负责)

  3.加强人才教育培训。支持省内高等学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省教育厅分工负责)

  (五)促进物流企业长效发展。
  1.保障冷链物流建设用地。支持各市做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2.降低冷链企业融资成本。拓宽冷链物流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投融资支持,创新配套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分工负责)
  3.降低冷链运输车辆通行成本。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完善、优化冷藏运输车城市道路通行证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可开设专门服务窗口,积极探索推行网上申办、审批机制,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遇重污染天气启动汽车限行措施时,对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给予通行便利。(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4.减少冷链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优先支持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冷链物流园区申列国家示范物流园区。支持各市依法合规对被评为国家4A级以上的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专项奖励。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整合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证照事项,实施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1.积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探索建立对运输环节制冷和温控记录设备合规合法使用的监管机制,将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检查。将配备温度监测装置作为开展冷藏运输业务的强制性要求,在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年度审验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分工负责)
  2.完善冷链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省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河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探索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进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增强京津冀流通协同能力。以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示范企业为代表,形成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产品流通创新龙头企业。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衔接,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对接和推荐。在每年度的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安排中,对冷链物流项目予以侧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石家庄海关、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北分行分工负责)
  (二)加强组织保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分步骤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方面建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和绿色审核通道,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省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分工负责)